横跨大陆的太平洋铁路,则是帝国扩张理想的现实载体与帝国统治实践的技术基础,是定居者帝国发展、巩固自身的产物。
通过充分履行职能,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督导合议庭,带案下访,促进问题就地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指导意见,依法惩治性侵儿童犯罪和危害校园安全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公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树立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良好形象。制定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意见,监督指导地方各级法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络,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开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网络沟通平台,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旁听庭审等活动,走访部分代表,当面听取意见。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支持珠海横琴、深圳前海等地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新的法院工作模式。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045件,决定赔偿金额8735.2万元。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如今目标既定,举国上下就应以此为改革新起点,精心安排,稳步推进。法律人更是应当躬下身来,秉承职业良知,精进职业行为,以实际行动书写法治进步的点滴细节。进入专题: 法治 。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我在法律战线奋斗近半个世纪,见证并亲历了许多法律事件,恰逢当下法治改革掀起新热潮,实难掩心中的期待与关注,故欣然提笔,既为创刊道贺,更为法治的新发展鼓与呼。为了使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有必要将具体内容细化分解,并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第一,协调好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
改革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如此状况,是改革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的难题。不仅着眼于司法机关内部,还牵涉与其它部门的协调。如今,法治强音响起,在思想上坚定了法治的根本走向。
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通观改革的总体部署,树立司法权威、强化运用司法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地位是一条发展主线,这应当成为协调上述关系的根本思路。随着法律改革步入深水区,制度层面的权力配置问题已提上日程。第三,既要避免司法的地方化,也要防止司法的行政化。
公平正义对法律工作而言,是一个恒久而常新的话题,是法治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法律工作的合理期待。全会指出,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而司法的地方化和行政化正是阻碍司法权良性运行的两大顽疾。
或许有人会说,在多元化的转型社会中,理念上的求同太难。但在执行过程中,必须要防止通过强化违规的内部审核来换取文书的高质量,变相地推行司法行政化。
阐述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指出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就是维权,要求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在2014年1月7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指出,政法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直接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直接关系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取得改革共识,还应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着力改革影响实现公平正义的制度和环节。在通往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改革路上,会遭遇各种的困难甚至曲折。要切实贯彻全会精神,从思想理念和制度保障两方面确保宪法原则的落实,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另一方面就是尊重司法本身的规律,使人们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公平正义。
同时,也要注意及时将改革的成果制度化、法律化,使之成为进一步发展的制度性基础,防止因为人事更迭而发生执行的偏差。正如孟建柱同志所说,各级政法机关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体现在处理的每一项工作和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完美的改革方案、精良的法律规定都需要具体的人来实施,所以建立一支能够秉承职业良知、敢于担当责任、善于定纷止争的职业队伍至关重要。反腐制度的改革悄然进行,机构的条块化正面临调整,纪检、监察与检察机关等反腐力量之间的合力逐步形成,反腐的法治化、程序化正逐渐增强。
此轮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顶层设计、总体设计、系统设计加强,一些改革措施(例如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更是旨在去除司法的地方化。但与此同时,也必须做好精细化的制度衔接机制,避免简单推搪了事。
在此情况下,必须从树立司法权威、优化司法权运行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在司法领域内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这些措施有的是近期就能实现的,有的则是长远的目标。2014年1月底,施行50年的劳动教养制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废止。为此,就需要认真研究能够吸引并且稳定司法队伍的具体措施,需要通过制度化建设来实现和提升职业尊荣感。
2014年1月,沿袭多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更名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意味着今后改革将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加强系统设计、顶层设计和总体设计。这些措施,都有利于争取人民群众以及系统外部的理解和支持。
近期一系列的会议及最高领导人的讲话都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深刻阐述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宣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求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在此轮改革中,有不少措施便是力图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
此外,推动裁判文书上网的改革小言之是增强司法透明化的重要举措,大言之是以公开促公正,对保障独立审判、树立司法权威都不无深远意义上述种种,都让我们对2014年充满了期待。
要解决上述问题,仅凭借司法机关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去面对。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如今目标既定,举国上下就应以此为改革新起点,精心安排,稳步推进。在此轮改革中,有不少措施便是力图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
我在法律战线奋斗近半个世纪,见证并亲历了许多法律事件,恰逢当下法治改革掀起新热潮,实难掩心中的期待与关注,故欣然提笔,既为创刊道贺,更为法治的新发展鼓与呼。此轮改革不是权宜性的小修小补,而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路和方案,有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新举措。
不仅着眼于司法机关内部,还牵涉与其它部门的协调。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
但我认为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仍可以找到把握的原则:一方面是维护宪法规定的秩序,使宪法的规定成为共识之源。 二 新时代号角吹响,观念之新带来了改革措施上的超越。